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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企业逐步复工复产 未报告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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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能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吗?国家税务总局回应
发布时间:2020/08/05 财经 浏览:285
北京早报网8月3日讯 据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会不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回应称可以,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不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问答原文如下:
问:灵活就业人员能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吗?会不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
答: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缓缴今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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